開設一個國際帳戶並將部分流動資產轉移到海外
我們正在走向一個日益全球化和透明的世界,在該世界中,管轄區會定期出於稅收目的交換帳號資訊。通過”通用報告標準”(CRS),已經有超過100個司法管轄區(其他40個致力於這樣做的司法管轄區)參與了OECD的資訊自動交換(AEOI),該法律要求銀行披露其非居民帳戶,包括UBO。 (最終的實益擁有人)及其各自的政府,然後將其與受益人為納稅居民的司法管轄區當局共用。還有美國FACTA,要求銀行向IRS披露其美國客戶的帳戶,並面臨繁重的合規要求。
首先是最大程度地降低主權風險
2008年的最後一次全球金融危機表明,大多數西方國家都破產了,其金融體系簡直是紙牌屋。政府預算赤字逐年增加,主權債務已經超過GDP的100%。美國和歐盟國家所欠的債務超過了他們一年內的產出。這些債務大部分是通過量化寬鬆融資的,導致資產價格泡沫和危險且不可持續的長期狀況。在發生銀行危機的情況下,負債累累的政府可能無法籌集更多債務來救助銀行體系。政府將建立資本控制償還這筆債務,設定新的稅金數位並增加納稅人的稅負。如果這還不夠,請執行資產扣押和沒收政策。
香港和新加坡的司法管轄區
您可將現金存放在香港的司法管轄區,該司法管轄區已經花費了13年多的時間,將政府的預算盈餘連結起來,偶爾達到其GDP的7%。 香港的淨資產狀況幾乎是其GDP的5倍,有足夠的資源來保證其金融體系不會違約。或者,新加坡的中央銀行資本雄厚,可以支持金融體系,要求金融機構具有高水準的償付能力和流動性,並為實現這些要求而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監督。
此外,這兩個司法管轄區擁有全球最可靠的銀行系統之一,這使我們不得不考慮將部分流動資產轉移到海外的另一個原因:將銀行風險降至最低。較高的流動性表明,該銀行將能夠為由於金融危機或某些特殊事件而大量提取存款的“銀行擠兌”提供更大的擔保。
分散儲蓄風險管理
離岸帳戶是一種功能強大的工具,可為您在擁有充足股權和資本儲備的穩固國際銀行中分散儲蓄,從而在發生金融危機時面對據稱資產貶值而又不會破產。例如,來自新加坡和香港的銀行,其銀行股權對資產的CET1比率平均超過20%,而美國的銀行則只有5%左右。同時,離岸帳戶為您所在國家無法提供的投資機會,更高的存款利率,避免資本管制打開了大門,並為高風險的業務提供風險管理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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