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,有於回歸前申請護照的港人,一般所持的是 BNO 護照,即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(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),原本僅屬為期 6 個月的旅遊簽證。
英國首相約翰遜 Boris Johnson 隨即於翌日(7月1日)正式宣布,將向 BNO 持有人提供 5 年的逗留許可(即 Leave to Remain),期間有權工作或讀書。5年後,BNO 持有人可申請定居資格(即 Settlement),再過12個月即可申請英籍(British Citizenship, BC)。
新政策下,有 BNO 護照港人,,肯坐 5 年的移民監,可以直接取得為期 5 年的居留權。
沒有 BNO 的話,就仍然要透過投資、工作或在英設立初創,以換取臨時居留簽證。臨時居留簽證未必一次過簽足 5 年,期間可能要續簽,倘若不幸地續簽不果,入籍便無望。
另外,居英期間, BNO 持有人毋須到警署報到與有投票權。
移民英國 3 大步驟
- 透過工作 / 投資,取得臨時居留簽證,即 Temporary residence permit
- 連續居滿 5 年,晉級為永久居留,即 Permanent residence permit (PR) /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(ILR) / Settlement
- 再居滿 12 個月,申請入籍,並通過「Life in the UK」測試(獲分75%或以上),成為英國公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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